禁止强制捆绑 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专项治理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用户主动选择”原则,禁止通过隐藏条款或强制捆绑其他服务的方式诱导用户开通。严格谨慎使用默认勾选“自动续订”功能,用户在首次订阅含自动续订服务的视听产品时,需通过二次确认的方式明确表达同意意愿,才可以进入支付环节。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施针对互联网电视自动续费服务的专项规范管理措施。此次治理聚焦用户反映较为集中的自动续费“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投诉渠道不畅”等痛点问题,通过规范服务规则,全面优化互联网电视消费体验,在巩固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构建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互联网电视服务生态。

  一、全面保障用户知情权:严控默认勾选,禁止强制捆绑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用户主动选择”原则,禁止通过隐藏条款或强制捆绑其他服务的方式诱导用户开通。严格谨慎使用默认勾选“自动续订”功能,用户在首次订阅含自动续订服务的视听产品时,需通过二次确认的方式明确表达同意意愿,才可以进入支付环节。

  过去,部分平台将自动续费选项隐藏在冗长的服务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连续扣费,此次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运营方将选择权交还用户,任何未经用户明确授权的自动续费行为均属违规。

  二、告别“被动扣费”:续费前显著提醒,消费更可控

  针对用户反映的自动续费“扣费前无提醒”“取消流程复杂”问题,新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在用户自动续费前5日,通过短信、APP推送、服务号信息等多种渠道发送扣费提醒,且提醒内容需包含续费产品名称、扣费金额、服务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用户准确识别续订的产品信息。

  目前,大部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已做到在续费前规范提醒,用户如不再需要继续使用该服务,可以按照提示关闭所订购的自动续费服务。

  三、设立相关投诉入口:诉求直达处理,响应提速

  为解决用户反映的“投诉渠道不畅”问题,新规定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将“自动续费投诉”入口置于客户服务受理的一级菜单中,确保用户快速提交诉求,及时得到响应。

  此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更好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成果,也公布了“双治理”工作用户投诉渠道。

  此次自动续费服务治理工作的推进,是广电总局巩固、深化、拓展、提升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通过制度设计引导行业回归服务本质的重要实践,凝聚了多部门与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用户可自由选择是否开通自动续费,且随时可以取消续费服务,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未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动态监管,推动更多便民举措落地,让大屏消费更加省心。

  今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业务增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9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的监管力度。

  《通知》明确要求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及地方有线网络公司停止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并要求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加强对辖区内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行为的监督;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核实处理违规行为。此举旨在坚决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的增长,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秩序。

  《通知》提出了三项核心要求,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

  1.停止新增违规业务

  各电信运营商必须坚持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新发展用户必须为标准IPTV用户;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必须坚持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中国广电督导地方有线网络公司必须坚持不为新增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提供直播信号,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

  2.严格监督与报告机制

  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要承担主体责任,在确保发展合规IPTV业务的基础上,对属地是否存在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向属地广电行政部门报告。

  3.属地管理与常态化巡查

  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接到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有关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同时每季度组织巡查,及时核实处理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的增长。

  早在2023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电视直播频道业务秩序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深化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要按照“遏制增量、治理存量”的原则,坚决遏制“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增量,确保电视业务的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通知要求,各电信运营商一律不得继续违规发展各类“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新发展的相关用户严格按照专网传输安全保障的要求,规范对接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纳入IPTV全链条闭环式规范运营和管理。自2023年10月起,于每月10日前分省上报IPTV存量和新增用户数据。

  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一律不得继续违规发展各类“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自2023年10月起,于每月10日前通过总台办公厅和属地省局分省上报互联网电视存量和新增用户数据。

  2025年2月25日,广电总局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将“治理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列为202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会议指出,治理工作给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带来积极变化。中国视听大数据(CVB)显示,2024年,全国直播频道用户月平均活跃率62.2%,较治理前上涨9.6%。全国有线电视缴费用户8年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同时,“双治理”推动的电视机、机顶盒、遥控器等消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升级换代,在家电和酒店电视以旧换新等政策叠加下,助力提振消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效果也将日益显现。

  会议强调,2025年,“双治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把“巩固、深化、拓展、提升”作为关键词,以用户为中心,久久为功,打好“双治理”治本“持久战”。

  会议强调,完善互联网电视管理体系。抓紧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互联网电视播控能力年度评估,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集成平台实施退出机制。继续坚决治理违规OTT直播。

  文章来源:传媒内参—广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