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涉食品、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了一批涉食品、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冒用批准文号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广告内容含有淫秽色情信息、宣传功能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违法宣称普通商品或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虚构产品认证及销量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现转发部分案件情况,互联网音频广告也同样需要予以警醒。

  1.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制作、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医疗器械“美瞳隐形眼镜”视频广告,且未依法在广告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9.4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广告涉及的其他经营主体已另案查处。

  2.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洪山月目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武汉洪山月目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推广医疗服务过程中,冒用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依法不得作广告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韩国进口100U乐提葆”广告。同时,相关广告中还存在虚构产品销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避孕用品等广告含有淫秽、色情内容;发布的“康速达灰指甲医用退热凝胶”等药品广告,其宣传功能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发布的“青钱柳玉米须桑叶茶”等食品广告含有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3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普通商品“艾浴包”广告,宣称该商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同时,广告中还含有“已完成千万级PRE-A轮融资”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5.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海参鹿精丸”“灵芝孢子粉”等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使用“中医调理疗程”“西医对比”等医疗用语进行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3月,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6.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金斯健贝亚麻籽油”等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含有“通过FDA认证、UL保险认证”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